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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空文的“根本大法”?
清晨的阳光尚未完全驱散薄雾,但网络上的喧嚣早已沸腾。我们总被告诫,要学法、懂法、守法,而所有法律的基石,便是那部被称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它白纸黑字地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些条款读起来掷地有声,令人心潮澎湃。然而,当我们把目光从纸面移开,投向现实,巨大的落差足以让人错愕。
我们看到,本应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化为瓦砾,户主手持宪法,却挡不住权力的蛮横;我们看到,本应自由表达的言论,在网络上变成了一个个“***”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结果未予显示”;我们看到,无数走投无路的访民,试图寻求法律的救济,最终却可能被送进“学习班”或被“维稳”人员截回原籍。
当宪法规定的权利在现实中处处碰壁,当它无法约束公权力,无法保护最需要保护的普通人时,它与一张“仅供参考”的废纸,又有何异?
上梁不正,下必歪之
古人云:“源浊则流不清,身不正则影必斜。” 宪法作为万法之源,其地位和尊严决定了整个法律体系的健康状况。
如果一部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都可以被轻易地架空,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那些由它派生出来的部门法、行政法规会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当一个商人感叹,一纸批文的效力远大于一摞合同法条文;当一个普通百姓明白,“找关系”比“走法律程序”更管用;当“我爸是李刚”成为一句通行无阻的咒语时,整个社会的法治信仰便开始崩塌。
这是一种可怕的“破窗效应”。当第一扇窗户(宪法)被打破而无人追究时,很快就会有更多的窗户被打破。法律不再是衡量是非对错的准绳,而沦为一部分人用来牟利、欺压另一部分人的工具。在这种环境下,“依法治国”的口号喊得再响亮,也只会显得苍白无力。
我们失去的,是对公正的最后期待
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其条文的完美,而在于民众的信仰。当人们相信法律能够带来公正时,他们才会选择诉诸法律。
而现在,从微博上的热点事件围观,到现实中的邻里纠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私力救济”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们或诉诸舆论,试图通过网络曝光来“绑架”司法;或干脆选择更原始的方式。这并非是民众的“刁蛮”,而是他们在一次次与法律系统打交道的过程中,积累下的失望与无力。
当一部宪法都不能给我们带来安全感,我们对其他法律的期待,自然也随之消亡。我们不再相信程序,不再相信证据,甚至不再相信法庭。我们只相信权力的大小、关系的远近、以及舆论的声浪。
年初,《南方周末》的新年献词引发了关于“宪政梦”的广泛讨论。这其实正是民众最朴素的愿望:希望宪法不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品,而是能真正运转起来,约束每一个权力的行使者,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尊严。
一个连宪法都无法保障的国度,谈何法治?一个连根本大法都得不到尊重的社会,又何谈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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